1月1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开幕。农工党四川省委会聚焦中共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四川社会发展大局,精心选题、扎实调研,会议期间提交了12篇集体提案,涉及医药卫生、能源安全、心理服务、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优化我省粮食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的提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四川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粮食主产区,肩负“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的时代重任”。通过优化省际和省内粮食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更好发挥市场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抓手。
一、存在问题
一是“比较优势”“粮食占比”双下降。在全国范围“北粮南运”的趋势下,北方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凸显,四川省虽是产量大省,但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程度较其他粮食主产区有一定差距。四川粮食占比从1978年的7.5%下降到2023年的5.2%。二是“劳动力”“土地”要素双流失。四川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造成本省劳动力持续大量外流。2021年公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与“二调”数据相比,成都平原耕地面积10年时间减少了40%。三是“引粮入川”较严重。粮食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粮食主产省,四川省粮食调入量逐年增加,已占产量的一半左右,仅次于广东、居全国第二。
二、有关建议
(一)强化省级统筹。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四川实施《条例》,根据四川实际,重点细化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的条款,通过立法手段将利益补偿机制纳入法治轨道。探索建立“天府粮仓”专项补贴。将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度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之中,紧密对接并统筹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粮食供需合作与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公共服务的共享共用等关键领域进行一体化规划与协同实施,有效促进粮食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将补偿机制的实施成效与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直接挂钩,构建补偿方与受偿方等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横向利益补偿工作“有章可循”。
(二)优化粮食产业布局。做好四川“一盘棋”,层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分配和配置各区域的粮食产量份额,细化口粮、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种子粮产量份额,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优化粮食示范生产基地布局,打造粮食产业集群。建立完备的粮食应急管理系统,针对粮食的需求和地区储存划分响应等级,着力解决地区粮食调配问题。权衡生产、贸易、运输的成本收益关系,综合考虑本地粮食自给率与粮食贸易、流通,明确在空间上“优结构”的方向和重点;根据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和相关产业(川酒、川猪等)发展需求,明确在品种上“优结构”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要求。
(三)优化基于重点要素的补偿机制。土地要素方面,在“绿箱”框架下,不断优化基于面积的补贴政策。在保障产量的基础上,强化对粮食规模经营、粮食产业集群的基础设施投入和社会化服务的补贴力度;基于粮食播种面积和经济密度,测算种粮机会成本,给予相应的补偿额度。劳动力要素方面,制定更加精准的补偿政策,鼓励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粮食生产区的劳动者提供更多职业培训和教育机会,鼓励产销区之间的人才流动。农机方面,整合科研、产业、市场等优势,加大对农机研制、购置补贴等支持倾斜力度,打造现代农机装备研发制造高地。产业链方面,推动农业产业链延链、升链、强链、融链,发展精细化综合加工和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提升农业产业链附加值。
(四)推进跨区域的粮食激励机制。在压实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基础上,将抓好粮食安全与发展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依据粮食生产机会成本给予产粮大县补贴。构建基于“大食物观”的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省内稳定的对口粮食(含肉、禽、蛋、奶)产销合作关系,构建产量大县与经济强县(区、市)按比例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充分利用省际间经济上的优势互补,建立省际间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加大非粮食产区对粮食产区的对口支援和收益分担机制。将碳汇等生态服务价值纳入补偿考量,建立健全农业碳汇评价和交易制度。借鉴碳汇交易机制,建立粮汇交易制度,以利益分配杠杆调动主产区粮食生产积极性,提高产销双方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益补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