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等五大类,其中,感染性医疗废 物、损伤性医疗废物占比达95%以上。
我省绝大部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只能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这两类医疗废物通常 能得到及时有效收集处理。而占比约5%的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则需要由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分类收集处置。此三类废物量小且点多,如果得不到及时收集处置,长期存放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全省所有的医废处置中心都是具备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综合资质的单位,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各处置中心全部收集、储存。
具体办法是: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 物,收集储存并及时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收集后集中储存,并定期统一转移处置;符合自己处置条件的医疗废物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医疗废物安全储存,然后转入第三方综合处置厂集中交接处置,减少分散存放在各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目前,云南、甘肃等省已开始使用这种管理办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