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历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最近一些年来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现状,使代表们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委罗良娟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对医疗保障立法的议案:
医疗保障制度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制度体系,与其它社会保险制度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全国人大代表罗良娟在关于对医疗保障立法的议案中认为,现行法律规定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已不相适应,导致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推行缺乏法治引领和保障。一是法律体系对医保支撑不够,现行法律、法规仅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制度模式、覆盖范围、资金来源、享受待遇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不能适应制度内容多样化、覆盖人群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改革困难具体化等改革发展趋势,不能有力支撑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运行和整体发展。二是法律规范对医保改革不相适应,社会保险法关于医保主管部门、参保登记程序、缴费条件等规定已明显滞后于发展实际。三是法治运行对保障需求差距较大,现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待遇保障水平是由统筹地区通过地方政策性文件来确定,医保基金使用的区域性风险日益凸显。
罗良娟建议,全国人大尽早将医疗保障法纳入立法计划,尽快启动立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