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参政议政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3-01-23 15:37:52  来源:

  发展文化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繁荣文化生活、发展文化事业离不开一支业务强、素质精的文化队伍。去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文化改革发展的基础力量”。中共十八大指出:“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 加强我省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实现文化强省意义重大。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很不平衡。

  一是文化单位规模都很小,人才资源总量不足。以自贡市为例,该市基层大多数文化单位规模小,单位人员编制少,3个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无人员编制;全市有1个区文化馆无馆址;3个区图书馆无馆址,人均藏书不到0.1册。各类文化艺术事业单位的文艺工作者数量,文化人才资源总量极少。

  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制约业务的发展。首先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比例失调;其次是专业人员年龄老化。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中,弱化了文化的功能,造成无预算内编制,使得优秀年轻的基层文化人才无法进入基层文化工作者的队伍中。存在专业人才缺乏、人员老化、学历普遍不高、职称层次偏低、结构失衡的状况。

  三是专业人员门类不全,拔尖人才稀缺。我省不少县(市、区)直属文化单位中专业人员门类不全,专业技术人员少。基层文化站长主要由乡镇社事服务中心工作员担任,大多没有从事文化工作经历。某些县文化馆长期缺员,更无专业拔尖人才。

  四是用人机制不活,用工和分配存在弊端。如较多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收入分配仍沿用传统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无自主权,一般的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另一方面因文化单位待遇低,引进高层次人才无吸引力,且留不住现有专业人才。

  五是乡镇文化工作开展活力不强,文化影响力有限。乡镇文化专干基本常年承担其他行政工作任务,专干不专,没有精力组织文化活动,文化站的功能难以发挥。更加之文化工作经费无保障,有组织、经常性的文化活动开展得较少,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农民喜闻乐见的节目不多。在个别边远的农村,甚至仍然存在看书难、看报难、看电影难等现象,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对策建议

  提高基层文化建设的水平,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文化建设需要的基层文化队伍,各级文化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培养力度,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选拔使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活文化艺术生产力,为建设和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大投入,确保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要落实中央“多予不取”的指示精神,建议省级文化相关部门设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按照中共十八的“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指示,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通过加大拨付力度解决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建议各市(州)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政府支出的增长幅度。加大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确保每年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研究制订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文化设施用地的具体管理上,要选择合适的区位布置文化设施用地,加强文化设施用地监督管理。县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力度,对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要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

  (二)扩大总量,完善文化机构网络建设

  要坚持文化系统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实现人员总量逐年增长。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文化人才工作主要责任人;建立人才工作考核机制,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序列。一要保障总量,维持现有工作水平。在文化系统实行“退一进一”补充人员的政策,即:按照上一年度退休人员总数确定下一年补充人员数量。尤其要注重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公务员的补充。二要改革人才引进机制,确保优秀人才的引进。要改革现有人才引进政策,针对文化人才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招聘和引进人才标准和办法,避免因高学历、高职称使一些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如戏剧创作、音乐创作、美术创作、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方面人才的引进,只有打破相关要求,才能引进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在项目经费、工资福利、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的待遇。三要吸纳各类人才,稳定和发展基层文化队伍。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的要求,加快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1-3名文化专职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化专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文化工作。把有志于热爱文化事业,懂专业,有点子、有特长的人才充实到文化队伍中来。四要完善网络建设,确保组织网络的健全。进一步健全镇(乡)、村(社区)的文化机构,配备文化专干;强化县(市、区)、镇(乡)、村(居)三级文艺队伍网络建设,加快对基层文艺人才发掘和培训,通过对基层文艺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大力培训文艺骨干,组建民间文艺团队,为基层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加速培养,优化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

  各基层文化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培养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一要完善规划。“十二五”期间要不断完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人才全面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要加强系统内部培养。主要采取本单位专家带的形式培养,不仅可以提高职工素质,也充分利用了本单位的人才资源。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对文物、博物馆学、图书馆学、文艺理论、艺术教育等学科的优秀的、有潜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支持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个人命名的工作室,使其成为学科带头人。三要加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将共性与个性有机结合,因材施教,提高培训实效。四要加强特色培养。着力打造文化艺术明星。为优秀的、有潜质的演员、导演、创作科研人员通过举办个人作品演出(展出)专场、出版个人专著,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包装、推介,提升文化人才形象,扩大文化人才的影响力。五要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各级各部门要多举措为基层群众文化储备人才,充分发掘和保护具有乡土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确保阵地建好有人管,文化工作有人抓。

  (四)创新机制,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要不断探索和建立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型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一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在文化系统内部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使各类文化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在文化系统形成人人心系发展,个个争先创优的生动活泼的局面。二要创新用人机制。各文化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需求及事业、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重新调整、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三要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不断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的分配机制,探索符合文化艺术规律,体现文化艺术生产要素,按岗定酬,按贡献大小定待遇的分配形式,拉大今后绩效工资差距,使分配向重点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进一步激发人才创造力,真正实现待遇留人。四要创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双重激励作用。对在文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予以表彰,给予重奖。

  (五)贴近群众,着力打造农村文化人才队伍

  农村文化建设属于薄弱环节,要建立起一支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一要通过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选派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来不断扩充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二要加大基层文化人才定向培养力度,要对留得住的“常驻”人才、现有人员进行定向培养,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三要通过扶持组建农村艺术队,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文化传播功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培育和造就一大批农民身边的文化能人,促进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激发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四要坚持深入基层特别是边远农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广泛利用节庆日、农闲时节,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使大型、示范性活动与平时的小型、分散性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让群众就近、方便地参加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多层次、多形式地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