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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间·农工风采】农工党四川省委会集体提案快报(四)

2022-01-21 15:21:09  来源:参政议政处、宣传处

2022年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农工党四川省委会紧紧围绕中共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优势,精心准备了16件集体提案,涉及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等多个领域,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优化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与建设审批工作的建议

【背景】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规划设计和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落脚点在于具体的乡村项目。与城市建设的不同,乡村项目必须充分体现乡村实际情况,兼顾实用性与有效性,贯彻“尊重自然生态、尊重历史文化、尊重民俗风情”原则,做好乡村历史基因保存和生态价值提升。由于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差异,造成了不少的问题:一是国家层面系统的乡村项目设计和建设标准缺失,生搬硬套现象频发。二是乡村的居民形态正处于散居向聚居变迁的进程中,基础配套建设进度缓慢。三是乡村项目的审批不尽合理。四是国家尚无针对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收费的指导意见。

【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国家层面的乡村项目设计和建设标准,规范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审批体制。针对乡村项目,建议以区(市)县为单位,成立小组,由区(市)县领导班子成员挂帅,相关部门参与,在审查项目时依据国家及地方标准共同作出客观判断和科学决策。

二是强化工作协同,实施“应并尽并”。合并同一部门内容相近或同一阶段的审批事项,针对乡村建设的特点,以服务企业为出出发点开展监管工作,优化审查流程,简化审查方式,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替代审批,通过网上审批实现多部门联动。

三是优化会审内容,大力推广“承诺制”。规划许可证是项目建设的关键许可之一,乡建项目需通过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前1个月,业主需将相关资料提报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建议梳理专委会、规委会之间的审查内容,做到“一事不二审”。项目业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等手续后,后续审批手续应大力推行“承诺”制。

四是引导乡村建设项目设计费的合理收取,确保规划设计质量。项目设计上鼓励尊从原生原本原创的理念;鼓励探索新旧技术的结合运用;要给建设单位留足设计及报批时间,提前谋划细进度计划;项目参与各方共同推动本地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引导乡建项目收费标准合理;做好挖掘保护,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和意愿,突出当地历史人文特色。

 

加强水产养殖行业尾水治理,助推小流域水质量提升

【背景】

我省是水产养殖大省,水产养殖面积、产量分居全国第 10 和第 7 位,均居西部第一。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生产者过于追求养殖产量。高密度养殖,过量投饵,乱用、滥用渔药,引发养殖水体水质恶化,带来水生态和人体健康风险。

【建议】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

一是厘清监管职责。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增加养殖尾水污染治理、达标排放及监管方面内容,从立法层面设计顶层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肩负起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排放监督。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制定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将其纳入河长制、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及目标考核。

(二)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引导集约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提出尾水达标排放要求。将农业面源污染较重的河流两岸及湖库岸线一定范围划为特殊限养区。二是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养殖品种,减少重污染品种养殖,淘汰重污染养殖模式,加强新品种培育,推广效益高、污染少品种和四川名特优品种。引导对问题严重的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推动分散小型水产养殖场集中,创造集中治污条件。

(三)转变传统养殖方式,补齐水污染治理设施短板

一是大力推广生态集约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鼓励发展池塘循环水、工业化循环水养殖。二是加强尾水污染治理管控。以规模养殖场及50亩以上散户集中连片养殖区为重点,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对散户制定排水计划,实行排水报告制度。在内源污染较重的水库发展“人放天养”的生态渔业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多渠道加大资金保障

一是制定排放标准。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是完善尾水治理技术体系。加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研发与集成,制定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三是开展尾水治理试点。以水产养殖大县为试点对象,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用药减量试点示范。四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各级涉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产养殖大县开展生态养殖改造和尾水治理。将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探索社会资本支持。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建议

【背景】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约有850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涉及钢铁、化工、水泥、医药、电池、造纸、皮革、电镀等重点行业,在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污染物源头减量上成效显著。但在目前,清洁生产审核面临着大众认知不足、审核咨询质量参差不齐、技术与服务支撑体系存在短板、缺乏资金与政策保障等问题。

【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宣贯,提高清洁生产审核的认知度、认可度,强化企业对“强制性”的认识。对县级以上相关部门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鼓励社会性组织对咨询机构人员、企业人员等开展专业培训。

(二)压实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

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的监督,将企业开展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对违反相关规定并受到处罚的企业,记入信用记录,予以惩戒。

(三)拓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作用

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审核要求,制定辖区实施计划,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整体评估。

(四)做实事中事后管理

完善现有“四川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管理系统”,对企业、咨询机构、清洁生产专家实行全过程、全要素信息化管理。对咨询机构相关业绩进行公示。制定四川省强制性清洁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完善专家管理,实行记分考核、动态管理。

(五)强化技术与服务支撑

鼓励科研单位、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参与地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文件制定、技术交流、技术研究,推动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创新。

(六)加强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推进激励政策机制创新,提高企业在强制性清洁审核中的收益。对达到一定清洁生产水平的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研究制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效益用于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或自身产能扩容的相关政策。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提前应对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计划,推进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议

【背景】

2021年初中共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我省在对外开放方面成效显著,吸引外资的质量、规模、效益均得到明显提升。20217月,G20已就全球最低企业税15%达成共识,明确了企业税最低15%和以“价值创造地”重新划分国家之间税收征收权利的基本原则,已有138个国家或地区就此达成共识,计划在2022年推进立法,2023年以后逐步生效执行,这是国际税收领域近年来最为重大的变革,必将对于我省税收待遇、综保区相关工作方式及互联网企业发展等方面产生影响。

【建议】

一是着力打造更加符合国际市场惯例的优质营商环境。2020年,我省进出口占比中,美国、欧盟、东盟呈现“三足鼎立”格局。为更好适应即将落地的全球最低税,我省应当进一步加强与上述国家与地区的规则对接,将有关法律法规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落到实处。

二是以天府中央法务区为样板,深化国际化涉税服务集聚发展,为优质企业提供高水准的服务。根据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涉税业务的变化,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扩大专业服务供给,为推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指引。为相关企业在应对复杂的外部国际税收环境,以及内部跨国税收的管理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从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提供税务服务,全面转化为整体服务优势。

三是研判其它国家在“全球最低税”情况下对境外互联网企业态度,为我省互联网产业实现跨国发展下好先手棋。我省互联网行业走向国际面临着不同政策、市场环境、人文特征以及技术安全、数据合规等诸多挑战。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非政府组织、智库保持更加密切的关系,精准研判风向与变化,弥补有关部门主导的推介会、主题会等在功能、跟踪和应对方面的局限,实现从主要依靠官方平台与活动,全面转化为多元沟通优势。